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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14 章 我,牛逼(1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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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黛末跟师英在北境边城汇合,由于主要军力都在师英的手里,沈黛末主打一个配合,渐渐地也将师英的打法套路,甚至对军队的管理方式都摸清了。()

边境三洲有城池驻守,匈奴人不擅攻城战,所以打起来还算轻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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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是令沈黛末感到奇怪的是,师英每次都不将这些匈奴赶尽杀绝,反而跟和平竞赛似的点到即止,搞得匈奴时不时就卷土重来,今天来骚扰一下,明天又来骚扰一下,每次都抢点东西就走,也不多逗留,抢到了就回草原。

草原茫茫,像海一样,根本寻不到她们的踪迹。

“是想养寇自重吗?可是被骚扰的都是普通百姓,被抢走的都是她们的粮食牲畜,边境本就苦寒,让她们以后怎么活啊,咳!”沈黛末皱着眉,看着乌美呈上来的汇报,气得轻咳了一声。

一直默默站在一旁,安静地像空气的阿邬,在听到沈黛末的咳嗽声后,才动了起来。

他从箱笼里拿出一条玄狐毯子,动作轻柔地披在沈黛末的肩上,嗓音低沉粗哑:“娘子,北境昼夜寒冷,小心着凉。”

“多谢。”沈黛末笑着对他说,通体玄黑的他玄狐皮不仅轻柔顺滑,光亮如洗,披在身上更是保暖。

沈黛末起初还觉得背后凉飕飕的,一披上毯子便立马不觉得冷了。

“这是从家里带来的?”她问道。

阿邬点了点头,说:“郎君听说北境天气多变,担心你又像之前那样发起高热,因此特意去皮料店买了好好几l匹料子缝制在一起。”

“怪不得我看这针脚这么熟悉......他有心了。”沈黛末指尖轻抚着皮料连接处的针线,语气十分温柔,仿佛在透过它看冷山雁。

阿邬浓密的眼睫微微一颤,羡慕地望向被沈黛末指尖抚摸的玄狐毯子。

只要和郎君相关的,就算是一条毯子都能被娘子这样温柔地对待,阿邬羡慕冷山雁的同时,再次为自己的容貌自惭形秽。

若是自己像郎君一样漂亮就好了。

阿邬自卑地低下头,一旁灯台里跳跃的火焰将他立体深邃的面容映在帐篷上,刀削斧凿宛若雕塑,因为混血的原因,他的睫毛不像大多数大姚国人,他的上下睫毛都纤长又浓密,眼尾自然色素沉淀,仿佛浑然天成的眼线,包裹着一双蜜琥珀般干净的眼睛。

但很快阿邬就将眼底的自卑和羡慕统统隐去,他默默给快要燃尽的油灯添上一根灯芯,让灯火烧得更亮一些,好让沈黛末看军报的时候,不那么费眼睛。

然后又默默无声地走出营帐,又打了一盆热水,准备给沈黛末洗脚。

但他刚捧起沈黛末的脚,就被沈黛末缩了回来。

她放下折子,对阿邬说道:“我不是跟你说过,不用你服侍我洗脚这种事吗,我自己来就好。”

“......是。”阿邬失望地点了点头。

自从那日他哭着哀求沈黛末之后,沈黛末就同意不再给他义弟的名分,但同

() 时也向属下们澄清了他并非她的随军夫。

阿邬求仁得仁,真的成为了沈黛末身边一个说不清道不明,毫无名分可言的男子。

军营来往都是女人,有些女人会因为他无名无分,而对他露出鄙夷的神色;但也有女人正因为他无名无分,却还能跟在沈黛末身边服侍,私下猜测他和沈黛末关系匪浅,因而对他稍有礼遇。

但不管是鄙夷的还是暧昧的,阿邬都照单全收。

因为这一刻,他是以一个未婚男人的身份,待在沈黛末的身边,哪怕被军营里所有女人瞧不起,以后有人想起他时,哪怕他丑陋、卑劣、低贱,都不会忘记,他曾经在军队里跟过沈黛末。

而不是以一个义弟身份,看似体面,却压抑着他最深切的渴望,毫无指望的活着。

他就站在不远处,看着沈黛末自己脱下鞋袜,泡完脚,然后脱下衣裳准备就寝。

这时,阿邬才再次主动上前,接过她脱下来的衣裳。

军旅生活劳累,沈黛末倒头就睡,因此并没有看见阿邬正在做什么。

他抱着沈黛末的衣裳,正要搭在一旁的架子上,忽然发现沈黛末的白色外裳上诱两道一指长的划痕,像是无意间划破什么尖锐物品割的。

阿邬心中一紧,赶紧去翻沈黛末脱下来的中衣,发现中衣的地方完好无损。

看来没有伤到沈黛末的皮肤。

阿邬暗暗松了一口气,手指看着衣服上的划痕,脑子里忽然冒出刚才沈黛末温柔地拂过玄狐毯子的画面。

他心神一晃,坐在沈黛末的软榻下,从针线盒里拿出拿出针线,借着床头昏暗的灯光,小心翼翼地缝起了沈黛末的衣裳,恨不得每一针每一线都将自己的心意缝入其中。

这样当沈黛末再次穿上它的时候,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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